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,需要包括乡村旅游、乡村特色文化产业等在内的各项乡村产业共同发展、相互促进。作为相当有活力的乡村产业之一,乡村旅游在推进自身提档升级的同时,也将有效促进乡村产业振兴。
近日,国务院印发《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。《指导意见》提出了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,明确了促进乡村产业振兴6方面、25项任务举措,其中,多项任务涉及乡村旅游发展。《指导意见》的出台和实施,既从乡村产业振兴高度进一步明确了乡村旅游发展方向和重点,又为乡村旅游更好地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,对于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乡村旅游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。
首先,《指导意见》对乡村产业内涵的界定,为包括乡村旅游在内的所有乡村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标准、明确了重点。乡村产业振兴首先要准确把握乡村产业的内涵。《指导意见》指出,“乡村产业根植于县域,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,以农民为主体,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,地域特色鲜明、创新创业活跃、业态类型丰富、利益联结紧密,是提升农业、繁荣农村、富裕农民的产业。”这对正确认识乡村产业内涵和发展路径,找准乡村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、提供了标准。对乡村旅游而言,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,必须跳出“就旅游说旅游”的工作思路,需要从培育和壮大县域经济的高度,立足农业农村特色旅游吸引物,突出农民在乡村旅游中的主体地位,用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平台和载体,打造地域特色鲜明、业态类型丰富的乡村旅游项目和产品,从而有效防止乡村与旅游“两张皮”以及乡村旅游产品的雷同性与空洞化。
其次,《指导意见》提出的乡村产业发展基本原则,为乡村振兴背景下的乡村旅游发展明确了目标和方向。《指导意见》在“融合发展、联农带农”基本原则中特别提出“两个尽量”,即把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农村,把农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、就业岗位尽量留给农民。“两个尽量”回答了乡村产业振兴为了谁的根本问题,也为下一步乡村旅游如何更好地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提出了要求。乡村旅游已成为我国农民就业增收、农村经济发展、贫困人口脱贫的主战场和中坚力量。在今后工作中,如何进一步突出广大农民在乡村旅游中的主体地位,保障农民持续获得乡村旅游收益,建立更加紧密的乡村旅游利益联结机制,将是乡村旅游发展需要重点关注的工作,也将成为影响乡村旅游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效果的重要因素。
总的来说,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,需要包括乡村旅游、乡村特色文化产业等在内的各项乡村产业共同发展、相互促进。作为相当有活力的乡村产业之一,相信随着《指导意见》的出台和实施,乡村旅游在推进自身提档升级的同时,也将有效促进乡村产业振兴。